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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国家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5 浏览量:1686

贵阳国家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贵阳国家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 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31.02平方公里,布局为“一区三园”,主要包括金阳科技产业园2.34平方公里,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27.37平方公里,新天科技工业园1.31平方公里。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基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则)-高新组团(优化调整)》进行编制,金阳科技产业园和新天科技产业园仅现状评价。

(二)区域环境质量

1)环境空气:评价区 8 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中的甲苯、二甲苯、HCl、H2SO4的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限值。非甲烷总烃的小时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非甲烷总烃》DB 13/1577―2012。白云区、观山湖区SO2NO2、PM10PM2.5CO、O3年平均质量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乌当区SO2NO2、PM10CO、O3年平均质量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2.5因此乌当区2017年是不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白鹭湖现状所有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麦架河现状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罗革凼水库排水口下游处除溶解氧浓度外其余监测指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水库内中游所有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环溪河除溶解氧浓度外其余监测指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松溪河水质部分指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刘庄小河、大泥窝河、小湾河、南明河水质部分指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2019年6个现状监测点的地下水水质检测结果中,除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超过地下水水质Ⅲ类标准外,其余均满足地下水Ⅲ类标准。其中:①所有点在监测时间内的总大肠菌指标均超标,超标倍数介于22.33~179之间;②监测点D1、D2和D6的细菌总数超标。总大肠菌与细菌总数的超标与人类生产生活相关。

4)声环境质量:在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31个监测点、金阳科技产业园11个监测点和新天高新技术工业园 6个监测点中,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交通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规划区中各监测点的各项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镜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根据规划,能源结构将逐步以管道天然气为主,预测目标年燃料燃耗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等将会逐步减少,有利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

2)地表水:随着规划实施,排放的水污染物势必会有所增加,但随着规划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区域水环境质量将得到逐步改善,片区内水环境质量将随着规划的实施而得以逐步改善。同时,由于排放至麦架河的尾水中 COD、氨氮、总磷浓度均满足 IV 类水体水质要求,尾水排放后不会导致麦架河水质超标。

3)地下水环境:划区内采取雨污分流,修建污水管网系统,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修,预防池子破损、管道破损、管网渗漏泄漏等事件发生。同时对原料和成品堆放场地实行防渗处理,或修建仓库等措施,禁止露天堆场、堆放加蓬,避免风吹雨淋。严禁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废弃物。规划实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规划区工业企业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天然气锅炉房、各类水泵等,经减震及车间隔声、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规划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式,不可利用部分近期运往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废物(含医疗垃圾)全部运往贵州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规划区内不设置垃圾填埋场及其他危险废物处置场所。

(6)生态环境:规划区实行严格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制度,将区域内重要水源地、森林公园、名木古树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列入禁止建设区,并在周围划定一定缓冲带作为缓冲区进行保护,规划实施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水污染减缓措施:加强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及回收利用;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规划区雨水管道汇入境内河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麦架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总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COD、氨氮达到地表水 IV 类标准)后排入麦架河下游。排水管网、中水利用设施建设应与规划同步实施,并于规划初期实施,提高中水回用率。规划区内各排污单位应严格控制其污水排放,做好规划区排污口规范化设置与管理,期进行排水水质监测,严格区域污水排放制度,规划区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当地区域环境总量控制目标;设置企业门槛,严格控制高耗水、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建设项目;加快麦架河及其支流截污工程、景观工程和水体生态湿地建设,拦截和净化面源污染;加强水环境监测。

大气污染减缓措施:合理调整规划区产业、行业、企业布局,原则上规划区内只发展一类工业。加快城区绿地系统建设,增加绿化覆盖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新建锅炉不得使用燃煤,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普及使用天然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节能意识,认真落实节能技术;加强宏观管理, 在严格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条件下,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对机动车应定期进行环保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 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符合则不予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营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定期审验;加强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管理,减轻油烟污染。

噪声污染减缓措施:采取工程措施改善道路噪声状况,通过工程措施,改善路面状况,减少车辆行驶噪声的影响。在居民区比较集中的道路交叉口、铁路沿线、立交桥靠近居住用地一侧应设置声屏障。合理布局城市道路,应将城区主要道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的交叉口避开城市的安静区(居住区、医疗区、文教区等),做到“闹静隔离”。加强交通管制和路况改善,按照合理规划适当超前的原则,发展公共交通,部分道路改为单行道,缓解城区交通压力,限制摩托车数量(部分路段禁止摩托车)。加强工业片区内的企业噪声环境管理,各进入工业片区的工业企业必须通过合理布局,尽量将产噪设施布置于室内,并采取合理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督促企业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企业噪声。同时限制或禁止高噪声产品的引进、生产和销售。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做好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及利用工作,总体实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清理” 原则。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以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为方向,最大限度减少废物的产生,提高废物综合利用。通过垃圾分类避免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加强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制定规范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标准,保证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达到环保规范。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制定合理的城市道路清扫方案, 保证道路垃圾能得到及时清除,美化城市环境。实施清洁生产,推行循环经济, 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废应送至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回收。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减免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对施工活动和施工现场布局精心安排和设计,减少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能恢复的土地和植被予以恢复;严格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教育和管理,杜绝捕食野生动物现象的发生;加强生态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落实补偿征用林地、耕地资源损失,实施优良耕作土壤层取留保护利用制度;建设绿色生态住宅;因地制宜进行生态绿化,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 制度。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合理布局,各变电站选址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点及人群密集地区,保证有足够的安全的距离;采取优化站内总平面布置、尽量选用带有金属屏蔽壳的配电设备,同时尽可能采用埋地高压电力电缆,拆除和改造现有架空线路,如近期有困难仍需采用高压架空线路,也必须保证高压线路距离地面的高度,避开居民点及人群密集地区等措施,使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社会影响减缓措施:规划实施应根据现行有效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征地拆迁政策,及时补偿被拆迁居民,避免影响拆迁居民的生活质量,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失地农民的角度,努力做好移民新居安置区的选点、规划和建设。做好搬迁动员、拆迁补偿等工作,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统筹建设好、安排好他们生活变迁后的居住、就业、就医、卫生、子女入学等实实在在的现实问题,同步做好迁移人口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用技术就业培训、个别失业人口的社会保障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移民安置的后期扶持长效机制,把移民安置与发展区域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移民资金和发展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移民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贵阳市高新组团(中关村科技园核心园区—沙文高新技术引领区)规划》符合《贵州“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黔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等贵州省和贵阳市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规划的实施将会产生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可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经处理后各污染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并且,通过对所在区域的公众进行调查显示,公众基本都对本规划区规划和建设表示支持。本规划区内产业定位基本合理,环保基础配套设施规划较完善,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总体布局和各产业用地划分基本合理可行。在规划实施期,对规划区实行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资源利用上线控制、环境质量底线控制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入区企业按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严格控制,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严格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区域各项环保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和正常运行。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进行调整后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规划在所选区域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八)意见反馈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陈姗姗

联系电话:15185115833

邮箱:839136770@qq.com

(2)环评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徐玮

联系电话:18185112602

邮箱:297479130@qq.com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oiX8zgtbvcbLivoD-_xig 提取码: demc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

贵阳国家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贵阳国家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 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31.02平方公里,布局为“一区三园”,主要包括金阳科技产业园2.34平方公里,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27.37平方公里,新天科技工业园1.31平方公里。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基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则)-高新组团(优化调整)》进行编制,金阳科技产业园和新天科技产业园仅现状评价。

(二)区域环境质量

1)环境空气:评价区 8 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中的甲苯、二甲苯、HCl、H2SO4的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限值。非甲烷总烃的小时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非甲烷总烃》DB 13/1577―2012。白云区、观山湖区SO2NO2、PM10PM2.5CO、O3年平均质量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乌当区SO2NO2、PM10CO、O3年平均质量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2.5因此乌当区2017年是不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白鹭湖现状所有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麦架河现状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罗革凼水库排水口下游处除溶解氧浓度外其余监测指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水库内中游所有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环溪河除溶解氧浓度外其余监测指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松溪河水质部分指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刘庄小河、大泥窝河、小湾河、南明河水质部分指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2019年6个现状监测点的地下水水质检测结果中,除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超过地下水水质Ⅲ类标准外,其余均满足地下水Ⅲ类标准。其中:①所有点在监测时间内的总大肠菌指标均超标,超标倍数介于22.33~179之间;②监测点D1、D2和D6的细菌总数超标。总大肠菌与细菌总数的超标与人类生产生活相关。

4)声环境质量:在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31个监测点、金阳科技产业园11个监测点和新天高新技术工业园 6个监测点中,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交通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规划区中各监测点的各项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镜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根据规划,能源结构将逐步以管道天然气为主,预测目标年燃料燃耗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等将会逐步减少,有利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

2)地表水:随着规划实施,排放的水污染物势必会有所增加,但随着规划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区域水环境质量将得到逐步改善,片区内水环境质量将随着规划的实施而得以逐步改善。同时,由于排放至麦架河的尾水中 COD、氨氮、总磷浓度均满足 IV 类水体水质要求,尾水排放后不会导致麦架河水质超标。

3)地下水环境:划区内采取雨污分流,修建污水管网系统,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修,预防池子破损、管道破损、管网渗漏泄漏等事件发生。同时对原料和成品堆放场地实行防渗处理,或修建仓库等措施,禁止露天堆场、堆放加蓬,避免风吹雨淋。严禁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废弃物。规划实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规划区工业企业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天然气锅炉房、各类水泵等,经减震及车间隔声、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规划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式,不可利用部分近期运往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废物(含医疗垃圾)全部运往贵州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安全处置。规划区内不设置垃圾填埋场及其他危险废物处置场所。

(6)生态环境:规划区实行严格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制度,将区域内重要水源地、森林公园、名木古树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列入禁止建设区,并在周围划定一定缓冲带作为缓冲区进行保护,规划实施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水污染减缓措施:加强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及回收利用;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规划区雨水管道汇入境内河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麦架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总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COD、氨氮达到地表水 IV 类标准)后排入麦架河下游。排水管网、中水利用设施建设应与规划同步实施,并于规划初期实施,提高中水回用率。规划区内各排污单位应严格控制其污水排放,做好规划区排污口规范化设置与管理,期进行排水水质监测,严格区域污水排放制度,规划区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当地区域环境总量控制目标;设置企业门槛,严格控制高耗水、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建设项目;加快麦架河及其支流截污工程、景观工程和水体生态湿地建设,拦截和净化面源污染;加强水环境监测。

大气污染减缓措施:合理调整规划区产业、行业、企业布局,原则上规划区内只发展一类工业。加快城区绿地系统建设,增加绿化覆盖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新建锅炉不得使用燃煤,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普及使用天然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节能意识,认真落实节能技术;加强宏观管理, 在严格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条件下,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对机动车应定期进行环保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 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符合则不予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营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定期审验;加强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管理,减轻油烟污染。

噪声污染减缓措施:采取工程措施改善道路噪声状况,通过工程措施,改善路面状况,减少车辆行驶噪声的影响。在居民区比较集中的道路交叉口、铁路沿线、立交桥靠近居住用地一侧应设置声屏障。合理布局城市道路,应将城区主要道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的交叉口避开城市的安静区(居住区、医疗区、文教区等),做到“闹静隔离”。加强交通管制和路况改善,按照合理规划适当超前的原则,发展公共交通,部分道路改为单行道,缓解城区交通压力,限制摩托车数量(部分路段禁止摩托车)。加强工业片区内的企业噪声环境管理,各进入工业片区的工业企业必须通过合理布局,尽量将产噪设施布置于室内,并采取合理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督促企业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企业噪声。同时限制或禁止高噪声产品的引进、生产和销售。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做好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及利用工作,总体实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清理” 原则。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以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为方向,最大限度减少废物的产生,提高废物综合利用。通过垃圾分类避免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加强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制定规范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标准,保证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达到环保规范。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制定合理的城市道路清扫方案, 保证道路垃圾能得到及时清除,美化城市环境。实施清洁生产,推行循环经济, 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工业固废应送至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回收。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减免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对施工活动和施工现场布局精心安排和设计,减少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能恢复的土地和植被予以恢复;严格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教育和管理,杜绝捕食野生动物现象的发生;加强生态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落实补偿征用林地、耕地资源损失,实施优良耕作土壤层取留保护利用制度;建设绿色生态住宅;因地制宜进行生态绿化,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水土保持“三同时” 制度。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合理布局,各变电站选址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点及人群密集地区,保证有足够的安全的距离;采取优化站内总平面布置、尽量选用带有金属屏蔽壳的配电设备,同时尽可能采用埋地高压电力电缆,拆除和改造现有架空线路,如近期有困难仍需采用高压架空线路,也必须保证高压线路距离地面的高度,避开居民点及人群密集地区等措施,使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社会影响减缓措施:规划实施应根据现行有效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征地拆迁政策,及时补偿被拆迁居民,避免影响拆迁居民的生活质量,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失地农民的角度,努力做好移民新居安置区的选点、规划和建设。做好搬迁动员、拆迁补偿等工作,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统筹建设好、安排好他们生活变迁后的居住、就业、就医、卫生、子女入学等实实在在的现实问题,同步做好迁移人口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用技术就业培训、个别失业人口的社会保障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移民安置的后期扶持长效机制,把移民安置与发展区域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移民资金和发展项目的管理,充分发挥移民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贵阳市高新组团(中关村科技园核心园区—沙文高新技术引领区)规划》符合《贵州“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黔中城市群发展规划》等贵州省和贵阳市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规划的实施将会产生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可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经处理后各污染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并且,通过对所在区域的公众进行调查显示,公众基本都对本规划区规划和建设表示支持。本规划区内产业定位基本合理,环保基础配套设施规划较完善,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总体布局和各产业用地划分基本合理可行。在规划实施期,对规划区实行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资源利用上线控制、环境质量底线控制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入区企业按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严格控制,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严格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区域各项环保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和正常运行。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进行调整后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规划在所选区域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八)意见反馈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陈姗姗

联系电话:15185115833

邮箱:839136770@qq.com

(2)环评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徐玮

联系电话:18185112602

邮箱:297479130@qq.com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oiX8zgtbvcbLivoD-_xig 提取码: demc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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