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城大田煤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大田煤矿(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贵州水城大田煤业有限公司 作者:贵州水城大田煤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量: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水城大田煤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大田煤矿(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水城大田煤业有限公司水城县大田煤矿(兼并重组)项目
二、项目概况:
水城县大田煤矿位于水城县城区110°方位,直距26 km。通过县道连接六六高速(都香高速),北西方向可达水城县城,运距约50 km,南东方向可达六枝特区,运距约70 km;距化乐乡1 km。行政区划隶属水城县化乐镇管辖。化乐至水城县道从井田经过,六六高速(都香高速)陡箐出口距井田约11 km,井田距水城火车站约56 km,距滥坝火车站约28 km,交通较为方便。
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矿井服务年限23a。项目总投资14979.49万元,吨煤投资325.55元。矿井建设用地总规模约为4.34hm²。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以及有组织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矸石等生产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和机修危废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山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工业场地、矸石场、采场、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储煤场全封闭棚架式,地面筛分设备、卸载站密闭处置,皮带走廊密闭处理,可满足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不超过1.0mg/m3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环评要求依托大田煤矿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 期产生的食堂污水和日常生活污水依托大田煤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场地防尘洒水和绿化用水,剩余部分达标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对下游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施工废水依托大田煤矿已建成的矿井水处理站,矿井井筒施工过程排放的井壁淋水、井下水和施工废水,评价要求一并引至现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出水作为施工用水、施工场地防尘用水、井下系统防尘洒水等,剩余达标外排,对下游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矿井水采用调节+混凝沉淀(加PAC、PAM)+过滤+污泥压滤+部分消毒复用”工艺处理。规模150m3/h。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采用“调节+斜管沉淀+过滤+部分消毒复用”工艺处理,规模240m3/d,工业场地冲刷水设置80m3水池,矸石淋溶水采用115m3淋溶水池进行收集处理,优先复用于场地防尘洒水,剩余部分引至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掘进矸石排入矸石场内;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山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矸石定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污泥掺入原矿外售,少量危废单独收集,委托处置;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后外运。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场地内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工业场地内压风机、水处理站泵类、通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场地各噪声源声值为90dB(A)~100dB(A),主要采取减震、消声等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水城大田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化乐镇大田煤矿接待处
联系人:张广华
电 话:18084173111
邮 箱:75974724@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贵州乾辰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5885078427
邮箱:415115755@qq.com
(3)截止日期
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
(3)纸质文件查阅方式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六盘水市水城区化乐镇大田煤矿办公室内。
贵州水城大田煤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