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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兼并重组)项目(变更)“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  作者: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  发布时间:2022-01-24 浏览量:10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兼并重组)项目(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兼并重组)项目(变更)项目

二、项目概况:

张家寨煤矿位于纳雍县龙场镇自戛村王家寨组,属行政区划属纳雍县龙场镇所辖,根据《关于对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三批)的批复》(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86号),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由原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和沿河县谯家镇五井煤矿进行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保留张家寨煤矿,关闭沿河县谯家镇五井煤矿。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兼并重组)矿区范围的通知》(黔国土资审批函〔2018394号),矿区范围由12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深度为+1800m+550m标高,矿区面积5.0386km2

张家寨煤矿于201812月编制了《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兼并重组)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原初步设计),2019122日获得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对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兼并重组)初步设计的批复》(黔能源审〔20196号);20196月编制了《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矿45 t/a(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环评),201988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关于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矿45 t/a(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审[2019]62号)。由于原环评新建工业场地所占用的土地规划调整周期长,土地使用手续办理难度大,征地工作暂时无法完成,为此建设单位拟需重新调整井口及工业场地位置。对照毕节市地方煤矿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112月编制的《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兼并重组)初步设计(变更)说明书》,变更后张家寨煤矿工业场地位置及首采区均产生变动,需要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弃渣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以及有组织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等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产生的煤矸石等生产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和机修危废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山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工业场地、排土场、采场、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全封闭煤仓储存原煤、装车点设置洒水降尘,皮带走廊密闭处理,可满足场界控制点TSP最大浓度不超过1.0mg/m3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车辆和设备冲洗水、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质;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间断瞬时排放。因此环评要求,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原国安煤矿正在进行井巷施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预处理排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施工废水排至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工业场地内新建一座规模为876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采用调节+絮凝池+斜管沉淀池+煤泥压滤+消毒复用工艺;生活污水和机修废水采用采用预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A2/O+混凝沉淀+部分消毒回用工艺,规模216m3/d工业场地冲刷水设置50m3水池全部复用。

3、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掘进矸石排入临时排矸场内;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山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煤矸石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煤泥掺入原煤外售,少量危废单独收集,委托处置;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后外运。

4、设备噪声

1)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2)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为:风井场地内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工业场地内水处理站泵类、风井场地通风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瓦斯综合利用场地瓦斯抽放泵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同时承担矿井运输的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场地各噪声源声值为90dBA~100dBA),主要采取减震、消声等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工程完成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很小,区域环境有承载能力,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及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OWvHBhoQ4Oqp1_sieIezA 提取码: wii7

截止日期:2022124~211

纸质文件查阅方式: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办公室。

1)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贵州永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纳雍县龙场镇张家寨煤矿

联系地址:纳雍县龙场镇自戛村王家寨组

联系人谈总          电话:1878602455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贵州乾辰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786092820

邮箱:11487351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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