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利用既有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设施燃烧处置油基岩屑(1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04 浏览量:13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为使项目周边的社会团体和群众了解和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将“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利用既有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设施燃烧处置油基岩屑(1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与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现有项目规模为利用电厂既有2×150MW热电联产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设施协同处置1万吨/油基岩屑。为进一步加大解决大量页岩气开采产生的油基岩屑问题,现拟将循环流化床锅炉设施协同燃烧处置油基岩屑规模扩大至10万吨/年。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设备与劳动定员。利用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现有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除尘设施燃烧处置油基岩屑,处置所需主体设施全部依托已建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明全 联系电话:1878574983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贵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军 联系电话:085185521731 邮箱:362863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